多倫多留學服務網
關于對境外教育機構認證事
來源:
時間:2010年03月02日
【字體:大中小】
為配合國內有關部門對境內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保護自費出國留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處對館區內的公、私立教育機構的認證工作試行以下辦法。
1、 受理范圍:
僅受理國內經過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門批準成立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要求認證的申請,不受理國內個人、加方教育機構或個人的申請。
2、 要求國內申請單位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請單位的正式公函(加蓋公章);
(2)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復印件;
(3) 本單位留學中介業務簡介;
(4) 直接與加方教育機構簽訂的中外文協議文本復印件(與加方中介機構簽訂的協議不予受理);
(5) 加方教育機構成立時間及注冊證明復印件;
(6) 加方教育機構辦學情況介紹;
(7) 加方教育機構的完整英文名稱、詳細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地址;
(8) 加方教育機構在校生總數、國際學生人數和中國學生人數。
3、 我處出具的認證文件主送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局(教委),抄送國內申請單位,但只將文件寄交國內申請單位以辦理審批手續。